拜懺的五個要領
源自:凈界法師《拜懺的方法》
拜懺的方法:
第一、請聖明證。二、說己罪名。三、立定誓願。四、讀誦禮拜。五、如教明證。
律上說懺悔要具足五個條件,第一個,要請懺悔主,請一個聖人當懺悔主。下品跟中品破戒的懺悔對象,可以是一個凡夫的出家眾,或者是同梵行的,你受五戒,一個五戒的,你受菩薩戒,找一個菩薩戒的,或者找出家眾,都可以。
但是取相懺,只要是上品的,不可以,一定要找聖人。比方說大悲懺,是請觀世音菩薩當懺悔主,比方說八十八佛,是普賢菩薩為懺悔主,你要先頂禮懺悔主。不過大部分,有的像八十八佛是在後面,它是拜完以後再頂禮,南無大行普賢菩薩是在後面,總而言之我們要請一個懺悔主。
第二個,幹什麼呢,在懺悔主面前,發露自己的罪業,這有兩種情況,第一個你自己知道,你造了什麼罪業,你就要在修懺之前,你就要至少,你第一次就要白告,我要做一個三個月的加行,我每天拜一部八十八佛,為什麼呢,因為我在某一個時間,某一個空間,做了什麼事,我向懺悔主普賢菩薩發露,我從今以後寧捨生命絕不再做,這個要發露罪業,這個是你已經知道的罪相。但是我不知道我今生沒有做,但是我過去做了,那麼就是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瞋痴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,就總相懺悔也可以,總相的發露。
第三個懺悔以後,不但發露要立定誓願,從今以後寧捨生命絕不再犯,懺悔是針對於過去做的,發願是針對於未來的時間,我不再造做了
第四個,要有方便要讀誦、禮拜,這個在懺法里都有規定,就照著做就好
第五個,如教明證,就是要見好相。我們一般來說,你不要自己設立一個懺法,因為你懺的法不見得會比祖師好,一般我們是拿現成的,這五個條件,你找八十八佛,找大悲懺,找梁皇懺,水懺,都可以,它都已經具足這五個條件了。
諸位如果說,你有這個前面的六種情況,身心暗鈍,躁動不安,或者是顛顛倒倒的,經常自己會莫名其妙起煩惱,這合理的推論你有罪業。我們的建議是這樣子,古人是以一百天為一個加行,而且你只能夠選擇一個固定的法門,你修一百天,每天拜一部八十八佛,或者拜一個大悲懺,你量你的時間,那麼你一百天,沖一百天,見到好相,那就OK了。
如果沒有見到好相,第二個,再沖一百天,你沖三次,都沒有見好相,但是你如法的三次的加行,也可以滅重罪。你可以找你相應的時間,但是你這個三個一百天的加行,你最好在臨終之前把它完成,你會發覺有不可思議的效果。罪業真的是沒有體性,只要你願意開始去懺悔的時候,它的勢力就算沒有懺乾淨見好相,起碼你可以讓業力沉澱下來,變成不增長業。
如果你見好相,那當然表示你罪業消除了,你見不到好相,起碼它不障礙你了,它勢力薄弱了。從臨終無障礙來說,已經及格了,那你到了凈土再來處理,就比較簡單了。因為你到了凈土,你是一個聖人,你內心有不可思議的般若波羅蜜,你往內一觀照,照見五蘊皆空,你那個觀照力強,就把那個業給破壞了。
所以說我們的標準,當然是取法乎上,最好是以見好相為標準,但是見不到好相,你拜三個加行,起碼讓罪業的勢力,變成不增長業也可以,不障礙你臨終,這也是可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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