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器法物
法器是龍天耳目,大眾共遵的訊號,叢林中一切行事皆依法器為準,例如晨鐘暮鼓以及各種報鐘、板聲等。寺院中用於莊嚴佛壇及祈禱、修法、供養、法會等各類佛事,或佛子所攜行的念珠、錫杖等修道資具,都是法器法物。茲將寺院道場常用的法器法物列舉如下:
一、鐘:寺院為報時、集眾所敲打的法器。依其用途分為梵鐘與喚鐘兩種。
二、鼓:有羯鼓、魚鼓、雲鼓、搖鼓、金鼓、石鼓、懸鼓等。依其用途可分為:齋鼓(食時所用)、浴鼓(浴時所用)及誦經、梵唄等所用之鼓。今之寺院,常見於大殿前的左右兩方建鐘鼓樓,分別安置鐘、鼓,稱為「左鐘右鼓」。又寺院每於晨昏擊鐘敲鼓,以警行者當勤精進,慎勿放逸,稱為「晨鐘暮鼓」。
三、鈴:在佛前誦經時所鳴打的法器。具有驚覺、歡喜、說法等三義。鳴鈴以供養諸尊,稱為振鈴。密教修法時,為驚覺諸尊,或使其歡喜,即振鈴發聲。
四、板:報知時刻或集會時敲打的器具。依其形狀稱為雲板、魚板等。
五、梆:為禪林用來通知大眾入浴、齋食的鳴器。在古代禪林中,常懸掛於浴室,現今一般寺院則懸掛於齋堂外,以用來通知大眾用齋。
六、木魚:誦經時所敲打,大眾誦經時,音聲隨其節拍而整齊劃一。此外,誦經敲打木魚,取意於魚的特殊習性,即不論在水中悠遊或靜止不動,眼睛都睜著不休息,佛門取其精進的特性,策勉修道者要用功,不可懈怠。
七、引磬:俗稱小手磬。底部中央貫以紐,附木柄,以小鐵枹擊之,於誦經禮佛起止時擊之,以引起大眾注意之法器。
八、大磬:大磬為直徑三十至六十餘公分之磬,由維那主之,凡住持或尊宿、仕宦等禮佛,皆鳴三下。
九、鐺子:法會唱贊時,與鉿子配合板眼敲打,用以莊嚴節奏,為板樂供養之一。
十、鉿子:法會唱贊時,與鐺子配合板眼敲打。鉿子不敲時兩片合攏,敲打時六指託之,放於胸前,所以又稱「平胸鉿子」。
十一、鐃鈸:鐃、鈸原為娛樂用的樂器,後被用於佛門中的伎樂供養,而成為塔供養及佛供養的法器。
十二、如意:說法及法會之際,講師所持的法物,表示吉祥如意。原為印度古時的爪杖,形狀如雲,或如手形,乃搔背癢所用,以其能補手不能到之處,而搔抓如意,故稱如意。
十三、拂塵:乃將獸毛、麻等紮成一束,再加一長柄,用以拂除蚊蟲之物,原系印度人拂除蚊蟲的工具,在佛門表示清除煩惱、塵垢的意思。
十四、香板:禪林中用以警策修行者的木板(形如寶劍),依使用目的不同而有諸多名稱:用以警策用功辦道者,稱「警策」香板;用以懲誡違規者,稱「清規」香板;用以警醒坐禪昏沈者,稱「巡香」香板;於禪七中使用者,稱「監香」香板。一般係由方丈、首座、西堂、後堂、堂主、維那、知客、糾察等職事持用。
十五、念珠:念珠乃念佛時計數之用,是功德、佛性、慈悲、善良、吉祥、圓滿、佛心的表徵,除了可以提醒自己不做壞事外,也是美好的裝飾。 除了 上述所列之外,幢幡、蒲團、手爐、傳爐、香爐、金剛杵、戒尺、毘盧帽等,都屬法器法物之列。法器具有報時集眾、警策精進、伎樂供養、莊嚴道場等功能,如果敲打不如法,則會擾亂大眾,因此,司法器者應以「寧動千江水,不動道人心」來自我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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